华山学者计划

发布时间:2020-09-29

一、“华山学者”菁英计划

应具有博士学位和副教授(或相当)以上职称(海外引进人才不作职称要求);全职来校工作。首个支持期一般为3年。

学术菁英人才:年龄不超过35周岁。在所从事研究领域同龄人中成果突出,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质,能够成为国家各类青年人才支持计划的有力竞争者。入选者,可比照校内现有人员、结合个人学术水平和成果确定岗位及待遇并享受人才津贴;也可执行年薪制,标准为12万~25万。同时享受所在部门业绩二次分配政策。安家费、科研启动费在同等人员标准基础上增加1~3倍,根据个人情况签订聘用合同,具体待遇和工作任务按合同履行。学校解决居住用房,可在南校区选购或租住预留房一套。

工程菁英人才:年龄不超过40周岁。掌握重要实验技能或工程建设关键技术,能够解决实际应用中的关键问题,突破核心技术,取得重要的应用性成果,并能够实现成果转化或产业化。入选者,可比照校内现有人员、结合个人学术水平和成果确定岗位及待遇并享受人才津贴;也可执行年薪制,标准为12万~25万。同时享受所在部门业绩二次分配政策。安家费、科研启动费在同等人员标准基础上增加1~3倍,根据个人情况签订聘用合同,具体待遇和工作任务按合同履行。

创新菁英人才:年龄不超过40周岁。具有一年以上国际名校或研究机构访学经历,紧跟相关领域学术前沿,对新兴学科、交叉学科有开拓性设想并取得了一定成绩,能够开辟新的研究方向,取得开拓性、独创性的优秀成果。入选者,学校按项目资助。根据入选者条件和水平确定,培养期内自然科学类资助总额5~15万,人文社科类3~9万。同时享受所在部门业绩二次分配政策。

入选者,学校优先安排出国(境)开展学术交流;保证办公、实验场地和能够独立开展研究的工作条件;保证研究生招生指标每年不少于1名;享受以上待遇外,同时享受所在部门业绩二次分配政策;协助解决其他具体问题。

二、“华山学者”引智计划

华山学者特聘教授:具有教授或相当职务;在团队建设、人才引进与培养、协同创新等方面能够发挥辐射带动作用;学术造诣高,在本研究领域内取得公认的重大成就;聘期一般为3年,每年来校工作9个月以上。实行“学术特区”年薪制和其他配套支持政策,一人一议。

华山学者讲座讲授:年龄不超过65周岁,具有教授或相当职务;能够与我校教授开展实质性合作;学术造诣高,在本研究领域内取得公认的重大成就;聘期一般为3年,每年在我校累计工作2个月以上。入选者,学校实行日薪制,每天500~1500元人民币(税前);每年提供来校工作的国际、国内往返交通费1次(经济舱);在招收研究生、博士后研究人员上提供支持。

三、“华山学者”领军计划

第一层次:中国科学院、中国工程院院士;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;或同等水平的海内外专家。全职来校工作。

第二层次:“长江学者奖励计划”人选;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;“万人计划”领军人才;人文社会科学著名教授;或同等水平的海内外人才。全职来校工作。

第三层次入选者,即“华山青年学者”:近五年成果突出,具有较大发展潜质和创新能力的青年人才:“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”入选者;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资助项目获得者;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;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等。申报当年年龄不超过43周岁。全职来校工作。

华山青年学者”,学校按月发放人才津贴,标准为 6000元人民币/月,支持期一般为3年,同时享受所在部门业绩二次分配政策。

四、联系方式

电话/传真:+86-29-81891034叶老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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